一、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校之一,2012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751,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51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40名,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方能确定。各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2012年我校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60名左右。
二、我校共有10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凡注有▲为省级重点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为自设专业。
三、 我校从2008年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金制,具体事宜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实施方案(修订)》。
四、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联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①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日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 //yz.chsi.com.cn/;
②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确认地点为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
五、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复试时须加试二门(笔试)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七、我校2012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
八、具体报考政策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希望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我校校园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http://www.swun.edu.cn 或http://www.swun.cn
单位代码:10656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联系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8552203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 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教育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 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名额待定,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确定单独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报考条件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
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 考 生 回 原 单 位 ; 非 在 职 考 生 ( 含 应 届 本 科 毕 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 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三)录取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招收比例不超过10%。
五、培养与就业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注: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而出现与本文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法学)
专业代码、名称及 研究方向 |
预计招生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30101法学理论▲
01法理学
02民族法学
03法哲学
04法律社会学 |
9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西方法律思想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律史学
02少数民族法律史学 |
7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中国法制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02中国宪政制度 |
7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宪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0104刑法学
01中国刑法学
02经济刑法学
03民族地区犯罪预防与控制 |
7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
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犯罪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0105民商法学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婚姻家庭法学 |
7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商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0106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学
02民事诉讼法学
03商事仲裁与调解
04少数民族纠纷解决机制 |
9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702法理学
④803法学综合 |
复试科目: 诉讼法学(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28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复试科目: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28 |
①101统考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统考英语一或203统考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复试科目: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经济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备注:“▲”的专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本表所列预计招生人数不是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方能确定。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030101法学理论
1、《法理学》 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湖南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30102法律史
1、《法理学》 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蒲坚,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5、《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法理学》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宪法》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30104刑法学
1、《法理学》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犯罪学》许章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5、《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30105民商法学
1、《法理学》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商法》赵万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030106诉讼法学
1、《法理学》 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6、《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1、《法理学》 张文显,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2、《经济法学》李昌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