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昊龙集团关心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使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向我校捐款60万元人民币,在我校设立“昊龙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的学杂费及生活费。为保证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西南民族大学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当年的毕业学生不纳入评选范围;
2、受资助人须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无不良嗜好、未受纪律处分(需附所在学院证明);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引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先给予资助;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三、评选程序
公布政策,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公示,计划财务处发放。
四、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5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四年共完成发放60万。
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备注:其他相关事宜按捐赠方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