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申请宋庆龄基金会文件通知,现启动我校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伙食补贴”的申请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安排 4月22日-4月30日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伙食补贴”宣传、申请 4月30日各学院提交申请资料 4月30日-5月7日思政网、校园内张贴公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伙食补贴”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二)、申请助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伙食补贴”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受助生的变更和终止 1、变更:受助生一经确定,应避免变更。如必须变更时,项目实施学校须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认定依据。 2、终止: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三、资助标准:
每生一次性资助1800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