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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年度进展报告(2014年)
365bet国际娱乐  来源:  录入:法学院  浏览:  添加时间: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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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基地建设总体情况

(一)概况

2014年是西南民族大学“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学校的"创新发展年"。一年来,学校围绕基地建设目标,继续实施法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积极实践具有自身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民族高校“双符双适型”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法学教学与研究,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二)相关保障措施及实施

为保证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本年度学校先后颁布实施了《西南民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西南民族大学教师外出学习、出差补助相关规定》等文件,并在单位年度考核、教师职称评定,教师学习培训等方面向基地建设单位倾斜。就“师资队伍建设”和“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召开了多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学院参加的工作会,就教师赴实践基地挂职,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及藏汉、彝汉双语法学专业试点班招生培养问题进行了研讨,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2014年6月,法学院新制订并施行了《365bet国际娱乐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了《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规定》及《法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学院在已有彝汉双语背景的专业课程教师基础上,招录了1名有藏汉双语背景的法学专业博士毕业生承担相应培养任务。  

长期以来,我校法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三位一体”办学模式和“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教学科研相长”的理念,在学校“双符双适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落实和“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培养实施过程中,结合教育部“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法学专业综合改革” 项目的实施,整合学校资源,依托藏学院和彝学院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教育重点,突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法学教学与研究;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逐步形成了以立足西部、面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为宗旨、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为目标的培养模式,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提供了良好基础;通过“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法律人才和法学智力支持;从生源特点和学生就业取向出发,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形成了具有民族院校特点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为适应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要求,学院积极落实“双千计划”,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并重,强化专职师资队伍实践能力,选派专任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聘请实务部门法律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兼职导师,建立高校与实际部门人员互聘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二、2014年具体工作及成效

(一)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逐步明确,培养方案相对成熟

2014年,为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输送更多适应民族地区法律工作的优质人才,落实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在现有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培养教育基础上,我校法学院招录了首批38名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学生,这些学生均来自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针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计划的培养目标,在保证学生奠定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引导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强化法律职业伦理和责任意识教育的前提下,学院将服务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所需的专业技能与地方性知识培养放在突出位置。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将《民族法学》、《基础藏语》、《藏族历史文化与习俗》、《藏文文法》、《藏文阅读与写作》、《藏汉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以及藏族语言学习作为必修课程开设,共计6门课程17学分;根据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调整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课程属性,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专业英语》等必修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供学生按需修读;将毕业实习的时间由8周调整为16周;安排有民族地区生活背景的本民族专业教师担任试点班学员的本科生导师。  

(二)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细化

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确立适应“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培养标准。在培养规格上,既按照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使学生掌握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通用型法学及相关知识,又适应西部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基层法治建设实际,满足学生工作后对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特色类、地方性知识的需求。具体标准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熟悉党的民族政策,具有服务民族地区意识,具备少数民族地方性知识;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交流能力和文字基础,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少数民族地方性知识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建设突出特色,专业内涵发展不断强化

1.法学院于2014年6月制订并施行了《365bet国际娱乐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2门专业必修课程均设立课程组并实行课程负责人制,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精品课程等多项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学院共投人14万元建设经费用于今年的专业课程建设,要求各课程组根据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各课程组已于2014年10月完成了对教学大纲、教学方案、试题库建设等的修改、完善;同时,学院积极引导、支持教师进行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在2014年学校首批建设的精品开放课程中,我院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刑事诉讼法》获“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国际经济法》获“精品资源共享培育课程”建设,《知识产权法》获“资源共享课程”建设;  

2.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在保证学生奠定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引导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强化法律职业伦理和责任意识教育的前提下,一方面将服务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所需的专业技能与地方性知识培养放在突出位置。另一方面,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2014级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将《民族法学》、《基础藏语》、《藏族历史文化与习俗》、《藏文文法》、《藏文阅读与写作》、《藏汉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作为必修课程开设;根据西部基层民族地区法律工作实际,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专业英语》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供学生按需修读;将《模拟法庭训练》作为必选课程设置,毕业实习的时间由8周调整为16周。  

3.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2014年,由王允武教授主持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证研究——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为视角》项目获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四)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深化,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继续探索理论知识传授与法律实务技能训练相结合的,能够发挥学生主动性的教学方法。在注重传统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拓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渠道,丰富实践教学形式,将服务社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相结合。通过采取“庭审进校园”,赴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充分提高实验室、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基地的利用率,丰富教学手段。   

1.依托学科竞赛项目开展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已成为学院常规教学实践活动。今年4月的学院模拟法庭竞赛,历时45天,共有研究生、本科生、双学位学生及政法干警班学生293人组成45只参赛队参加比赛,每只参赛队均由专业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邀请实践基地专家与学院教师一同担任比赛评委,加强指导,提升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11月举行的四川省第二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我院学生马凤琼同学优异的表现从所有参赛的18所院校的72名选手中脱颖而出,以最高分摘得“最佳辩手”称号。另一位辩手赵炜佳同学优秀的表现也获得了评委的高度评价,个人得分排名第二。  

2.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建设。一是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责任,突出西部民族地区相关问题的研究;在支持学生参加全国、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同时,坚持院级立项,扩大学生参与面,增强学生创新能力,2014年共有48个项目参与申报,最终立项28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级6项,校级14项,院级5项;二是开展大创项目经验交流会,邀请教师举办创新项目选题指导及社会调查方法的相关讲座,为学生顺利开展调研提供智力支持;三是于2014年设立了法学院学生创新分中心资料室,截止11月已购买近千册法学专业相关书籍供学生借阅;四是对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流程化管理,通过“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审查”三个环节的指标化管理有效提升了学生作品的质量。在2013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答辩评审中,法学院的《西藏日喀则地区农牧民婚姻习惯调查》项目获评优秀项目,省级项目《西部欠发达地区公益法律援助现状调查》获得“创赢民大”第二届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周“我最喜爱的十个项目”评选第三名。  

3.针对西部基层法律实务需求,继续与实践基地和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本年度各实践基地和实务部门专家相继来校开展讲座或担任实践活动指导教师。  

4月1日,温江区人民法院蒋剑鸣院长举办了题为“回应性司法:中国法官裁判的智慧与勇气——经典案例析解”的实务讲座;  

4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何爱川庭长举办了题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实务的若干问题”的实务讲座;  

5月27日,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邓勇主任担任模拟法庭竞赛决赛评委;  

10月1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建萍副院长举办了题为“法官的法律思维内涵和养成”专题讲座;   

10月2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鲍康院长举办《法官职业素质的养成—法的运用》专题讲座;  

10月30日,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举办了题为《从四中全会看律师未来》的讲座;  

11月,为拓展学术视野,我校举办了“刑事侦讯程序的国际发展与中国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与实效”——尚权中国刑事司法青年论坛,并邀请享誉世界的刑事法学专家德国奥格斯堡大学约阿希姆·赫尔曼教授、英国莱斯特大学的雷·布尔教授等为学生举办与刑事侦讯及诉讼法适用相关的学术讲座5场。  

3.继续强化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体系。一方面,将法律实践应用与课程教学密切结合,安排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从事教学,进一步改革诊所法律教学模式,为增强学生实践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提供更优质的教学资源。鼓励老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2014年,有120名学生修读了《民商事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课程。  

4.师生以多种形式为国家、社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及服务。  

2014年6月,法学院王允武教授、李剑副教授受聘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2014年9月,法学院被确定为四川省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完成了37件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任务;  

法学院于2005年经学校教务处授牌成立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并于2012年成立西南民族大学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两个中心以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市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活动。2014年组织400余名法学专业志愿者参与成都市及校内的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一是进行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学院学生志愿者定期前往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都市玉林小区菜市场、成都市浆洗街社区、洗面桥社区、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成都市地铁施工工地、天府广场等地进行法律服务活动,2014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100多次。

“双语彩虹应急翻译队”这一特色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法律服务活动成功为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公安局、武侯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成都铁路法院、金牛区公安局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活动170余次。  

二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与武侯区司法局合作,举办以法制宣传为主导思想、以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和模拟法庭活动为内容的“青少年空间”活动;与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开展“暑期法制夏令营”活动;并定期开展“3.15消费维权”、“大学生维权”及“12.4”法制宣传活动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有序推进,联合培养机制持续展开

1.加强现有基地建设。加强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温江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合作。

2013年11月22日,举办与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座谈会;  

2013年11月28日,法学院实习生工作座谈会在都江堰市举行。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王强院长、法学院王允武院长等领导及2010级毕业实习生参加了活动;  

2014年3月6日,校长曾明一行到温江区人民法院、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就高校与司法实务之间的协同创新及有关合作进行了会谈;  

6月13日下午,赴成都善嘉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并参加了“学践结合,共谋合作与发展——西南民族大学与善嘉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座谈会”,王允武院长向邓勇律师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7月,同武侯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法制夏令营”活动;  

7月,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大理市举行了落实“双千计划”互聘活动座谈会;  

7月,开展了“师生同沐民族风、青春共筑法治梦”为主题为期七天的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同时与大理州洱源县政法委签订了第一个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  

2.积极拓展实践教学基地。2014年度,新增温江区人民法院、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2个实践教学基地。

2014年1月17日,与温江区人民法院教学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暨客座教授聘书颁发仪式举行。温江区人民法院蒋剑鸣院长,我校曾明校长参加了签约仪式;  

6月27日上午,同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签订资助协议签字仪式,并就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6月5日下午,举办客座(兼职)教授聘书颁发仪式暨人才培养座谈会。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杨兴平,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志武,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炼,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守民,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曾明及法学院全体领导参加了活动。  

3.强化与相关基地的内涵发展。通过指导学生实习实践、设立学生奖助学金、开展课题研究、互派人员授课、干警培训等方式强化相关基地的内涵发展,促进人才培养。

2013年12月30日,举行致高守民奖学金颁奖仪式;  

2014年5月23日,举行“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基金奖学金(87级校友设立)”颁奖仪式;  

2014年6月27日,法学院举办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签订资助协议签字仪式,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向学院捐助1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助学金;   

2014年5月,与内蒙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完成《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2014年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及《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选题》的课题研究工作;

2014年4月,王允武院长和周洪波副院长分别在阿坝州检察院举办了“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创新与管理者素质提升”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操作方法”的专题讲座;  

2014年5月,王允武院长应邀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党委中心组做“法治甘孜建设与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专题讲座;  

2014年9月,周洪波副院长、成安博士在阿坝州检察院举办了“行贿受贿犯罪疑难法律问题解析”和“检察院自侦程序的技术要诀”的专题讲座;  

2014年10月2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培训班(第一期)在我校开班,大理中院鲍康院长、法学院领导及74名学员参加了开班典礼;11月13日-12月4日,法学院还将承办大理州中人民法院第二期、第三期干警培训班;  

2014年9月--11月,77名本科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前往8个校外实践基地和实务部门进行毕业实习。  

(六)师资队伍建设“专兼并重”,成效初显

1.学院在2013年四大举措的助推下,专任教师学历职称结构渐趋合理,队伍建设初见成效。2014年,我校法学院王允武教授获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称号、田钒平副教授获“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周洪波副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康怀宇教师获得西南民族大学第十届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民族法学研究团队获“西南民族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同时,为促进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学院新聘请实务部门法律专家15人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兼职导师。  

2.落实“双千计划”,积极打造“双师型”人才队伍,实现高校与实践教学基地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和交流。  

2014年4月,法学院王允武院长与教学实践基地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鲍康院长同时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6月,法学院贺玲副教授、李凯博士赴温江区人民法院挂职工作,温江区人民法院蒋剑鸣院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分别受聘为我院客座(兼职)教授;  

7月,杨华双副教授、田钒平副教授前往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工作。  

三、其他工作及下一步计划与建议

1.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法学专业本科1-4年级学生1369人,政法干警体改班两个年级学生81人,法学双学位两个年级学生161人,2014级法学(藏汉双语)本科班学生38人。  

2.本基地共获得“法学专业综合改革”专项经费150万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200万元,共计350万元,截至2014年11月,经费已全部执行完毕。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建议  

(1)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在方式和内容上还较为单一,未形成系统化,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也希望得到主管部门具体的协调支持;  

(2)加强与学校所处省区法律实务部门的共建,争取在成都市建立更多教学实践基地;  

(3)做好熟悉民族地区社会法治状况,有实务部门就职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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